汇算清缴报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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汇算清缴报告是指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后,依照税收法律和法规及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,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,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,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,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、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、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。
  
深圳什么时候开始所得税汇算清缴?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: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,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,并汇算清缴,结清应缴应退税款。

应提交的资料
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提交资料指引:
  1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  2、国税、地税副本复印件
  3、2012年度总账、明细账、会计凭证
  4、本年度纳税申报表(包括所得税、流转税及教育附加、防洪费)
  5、验资报告
  6、以前年度中介机构所作的纳税鉴定报告复印件
  7、存货盘点表、银行对帐单、余额调节表
  8、下年度缴本年度12月份税金的缴税单
  9、资产所有权的证明的复印件
  10、有关享受税务优惠政策的批复文件复印件
  11、基本情况表

    鼎泰解读:目前深圳对于汇算清缴报告没有强行全部要求执行,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和收入比较大的企业,是建议要出具的,因为汇算清缴报告一方面是对自己公司账务的一次梳理,把风险提前查出来,同时也是相当于税务局对企业的一次查账,事务所会把公司的相关不规范、不合政策及相关风险会提前发现,让企业一方面去知道之前的问题,也让以后的账能更知道该怎么处理更加的规范,以规避风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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